(2025)2812抚顺经济开发区春华街1-3号-M1出租(租期3年,装修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
2025-11-19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812抚顺经济开发区春华街1-3号-M1出租(租期3年,装修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
辽宁/沈阳-2025-11-19 00:00:00
辽宁/沈阳-2025-11-19 00:00:00
(****)****抚顺经济开发区春华街***号***出租(租期*年,装修免租期不超过*个月)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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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抚顺经济开发区春华街***号***出租(租期*年,装修免租期不超过*个月)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年,装修免租期不超过*个月,租赁起始日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关于转租的约定:不允许承租方将房产对外进行转租。 *、关于安全使用的约定:为保证使用安全,将在合同中要求承租方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安监、建筑、治安管理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办理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自行负责做好办公楼的防火、防盗、修缮、装修改造等各项安全事宜;不得擅自拆改对房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并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房屋修缮工作。 *、在挂牌阶段将向意向承租人提示如下事项: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承租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公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资产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意向承租人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意向承租人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公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项目成交待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由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将剩余保证金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关于提前解约的约定: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租申请,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租赁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承租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日内搬迁完毕。承租方应将出租方交付时交接清单上列明的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出租方,并保证返还的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双方验收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返还完毕。 返还期限内,承租方将所有承租房屋内非添附于承租房屋的可移动物品搬迁完毕,添附于承租房屋的不可移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线路等设施设备、门窗、照明等装饰装修,既包括出租方原有也包括经承租方改造更新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添附于承租房屋的不可移动物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改造费用和添置的物品等不予以补偿。 **、其他事项《租赁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以上传的合同附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