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1-19 00:00:00
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西涧路****号西涧分院招租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西涧路****号西涧分院招租项目(三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滁州琊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成交价: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叁拾捌万伍仟元整(******.**元/年),从第四年起(含第四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四年度租金在第三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以此类推),租赁期为**年,租金一年一付,故**年成交总价为:叁佰玖拾伍万玖仟玖佰捌拾叁元壹角柒分(*******.**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租单位: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松明 联系电话:***********、***********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代理公司: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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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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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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