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2025〕38号
2025-11-19
黑龙江/鸡西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2025〕38号
黑龙江/鸡西-2025-11-19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虎头村农创文旅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翰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柏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柳盛馨园**号楼**号车库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虎头村农创文旅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为:〔******〕****〔**〕**********包号*项目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由于我公司参与了本项目(一次、二次)的开标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为“异形售货亭”被给予了废标,磋商文件中标的名称只给出“异形售货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格式只要求填写标的名称,所以我公司就不应该被废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里,有*项内容,并且*项内容里也有不同相应的材料及此项内容的配套材料及产品,标的名称不填写“异形售货亭”应当如何填写?是否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内容填写?代理公司没有正面回复我公司的问题,仅告知我公司“供应商需根据自身实际供货情况及制造商实际情况准确填写”,这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答非所问。我公司对回复内容不满意,现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详细评审表的内容与分值设定未与采购需求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设定的评审标准存在部份内容不是磋商文件中所给的技术和商务需求的量化对应的指标,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后附相应法律依据)。代理公司没有对我公司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复,答非所问,一直在强调所设置的方案内容均对应采购需求中的履约要求。我公司对回复内容不满意,现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存在部分内容未细化量化的模糊表述字样(如表*下划线所示),关于模糊的表述未有细化的评审标准,应当属于无效评审标准。评审项内容没有明确的评审标准与依据,给予评审专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无法保证评审客观、公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理公司没有对我公司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复,答非所问,没有提供出模糊表述的具体判断标准。我公司对回复内容不满意,现提起投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虎头村农创文旅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为:〔******〕****〔**〕**********包号*项目文件进行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据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虎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虎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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