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5-11-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平安渡运船舶标准化更新项目(二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永洪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组**号
被投诉人: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中交资阳大厦*号楼*楼
被投诉人:四川蓉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蓉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资阳市雁江区平安渡运船舶标准化更新项目(二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严格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因素。但在“实施方案(**分)”被扣了*.*分,仅得了**.*分,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须澄清、说明和修正。
投诉事项*: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严格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因素。但在“售后服务方案(**分)”被扣了*.*分,仅得了**.*分,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须澄清、说明和修正。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青神县飞龙造船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得**.*分比我公司的相同评分项得分高了*.*分;“售后服务方案(**分)”得**.*分比我公司的相同评分项得分高了*.*分。明显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评标行为,须澄清、说明和修正。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人士理应发现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的重大缺陷而依法停止评标,但是评标委员会却无视采购文件存在的重大缺陷继续评标,证明本项目的评标存在明显的失职、渎职和不合法!已严重影响了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须依法废除评审结果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