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11-19 00:00:00
石镜乡踏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石镜乡踏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石镜乡踏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古塔路**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评审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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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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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石镜乡踏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石镜乡踏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蔬菜大棚面积约**亩,进行配套地块整治工作;建设配套砂石路约***?*;建设配套排水沟约*****、池塘清淤等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钢结构烘干厂房约***?*;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一处等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采购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龙祥 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 、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号,联系电话:***********;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
地址:怀宁县石镜乡石镜居委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杰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开标记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