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1-18 00:00:00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塑缆车间
搬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塑缆车间搬迁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邓会来 注册编号:冀****************
造价师:徐金青注册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付洪波
施工员:苏昊
质量员:张天培
安全员:郭浪浪
材料员:李照
资料员:张彭
标准员:何欣晔
机械员:丛日光
劳务员:陈建新
申报的业绩:金属装配式钢构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业绩查询网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