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第二次)
2025-11-19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关于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第二次)
四川/宜宾-2025-11-19 00:00:00

关于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第二次)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中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完成所有签字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隐蔽资料、质检资料、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资料等)原件和扫描件电子版移交且竣工结算审核后,发包人五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两年内支付(质保金支付及质保期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变更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完成所有签字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隐蔽资料、质检资料、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资料等)原件和扫描件电子版移交且竣工结算审核后,发包人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两年内支付(质保金支付及质保期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其余内容不变。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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