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19 00:00:00
一、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万松院区住院四楼产科改造工程
二、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开标日期:****年**月**日
五、中标(成交)候选单位信息
排名 | 中标(成交)候选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 工期 | 质量 |
* | 浙江诚名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池超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浙**************** | **日历天 | 合格 |
* | 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林方明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浙**************** | **日历天 | 合格 |
* | 浙江正嘉建设有限公司 |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钱丽丹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浙**************** | **日历天 | 合格 |
六、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无效标的原因 | 无效标的依据 |
* | / | / | / |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八、未中标(成交)候选单位名称:
序号 | 单位名称 |
* | / |
九、质疑、投诉部门信息
*.招标(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天地阳光商务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阮建敏
项目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瑞安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 址:瑞安市万松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瑞安市人民医院
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