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原张家口伸科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9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原张家口伸科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张家口-2025-11-19 00:00:00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原张家口伸科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原张家口伸科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良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诚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文街*号清园商住小区
被投诉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号环保大楼
当事人:上海良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号*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原张家口伸科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三次)”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月**日上海良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质疑。****年**月**日上海良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查后,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在评标过程中,本供应商(上海良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评定为“资格评审不通过”。判定理由为“未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列举分包单位信息”。在本投标人已实质性响应并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以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判定本投标人废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条例,构成重大评标错误,本供应商应当通过资格审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就投诉人提出质疑做出正面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张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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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张家口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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