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1-19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
| 分包名称: | 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表》。 |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医疗设备 | 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 项 | * | ******.** | 否 | 标的**其他医疗设备:采购全自动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系统、红外分光光度测油仪、实验室器皿自动清洗机、全自动恒温恒湿恒重分析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 | 招标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分,加到满分为止;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 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指标、参数以及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功能截图、彩页、检测报告等),未按照要求提供的按不得分处理。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提供自 ****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 分,本项最高分得 * 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及流程;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⑤故障处理时限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并提供与其有关的证明材料的每项得 * 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较完整、 表述较清楚、针对性一般的每项得 *.* 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完整但表述简单,实用性、可行性一般的每项得 * 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片面、 有欠缺,表述不清的每项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 | **.**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提供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②进度保障计划③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措施④维护服务方案⑤应急处理预案)等以上内容。供货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须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合理、表述准确、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 * 分;供货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表述清楚、进度安排拟定合理清晰明确,整体方案逻辑缜密,贴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 * 分;供货服务方案内容逻辑混乱、不完善,各项内容表述不清、针对性不强的每项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 | 商务条款: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