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处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2025-11-19
甘肃/天水 招标采购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处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甘肃/天水-2025-11-19 00:00:00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处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处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处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组织基本信息

方: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交易方式

泊车位

起始价(元)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租赁年限(年)

*

冀城南路的地面临时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

网络竞价

**

*****

****

*****

*年

*

新城南路原县医药公司院内的地面临时公共停车场经营使用权

网络竞价

**

*****

****

*****

*年

(二)付款方式

交易成交后,由受让方公对公转账方式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账户自行缴纳。

)标的展示时间及踏勘现场

意向受让方可在****年****日至****年***日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年*****时至****年*****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年*****时至****年*****时止。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互认共享平台”*****://******.*****.***.**/******/*******/*********.*****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

*)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材料

*)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时至****年*****时止。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本次交易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分钟。本次交易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年*****时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中标)结果确认后*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于****年*****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户:**** **** **** **** ***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交易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租金按年预付,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将第一年租金足额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次年提前一月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租金。

*.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包含“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停放管理”等相关经营项目,确保具备开展本交易标的经营活动的资质

*.本次交易以标的实际现状进行交易。代理机构所提供的与标的有关的资料、数据均源自转让方,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交易标的实际情况。代理机构对该交易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作任何保证。

*. 意向受让方在参加竞买前,应当自行前往交易标的项目实地现场,调查了解交易标的现状,并查阅交易标的权属证明、位置范围图、配套设施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

*. 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交易标的情况并接受交易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全部认可,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买登记前,就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仔细了解,竞价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意向受让方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活动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女士 ***********

址:甘肃省兰州市张掖路*号保利大厦*座**层

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年****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