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0-22
江西/九江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九江-2025-10-22 00:00:00

关于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九民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号)等文件精神投资规模****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结合《关于***;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九绿发评审函〔******),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项目责任单位为九江市民政局,项目建设单位为九江市殡葬事务中心。

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白鹿大道**号。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亩。包含墓地场地平整、新建约**.*平方米管理用房、门牌(构筑物)、阶梯式护坡、排水沟渠、水电接入、道路等。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月。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文件要求,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请项目单位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严禁过度绿化、亮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九江市回民墓地建设项目

    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经审查,本核准表涉及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可不采用招标方式的规定,核准同意上述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