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2025-11-19 00:00:00
[上栗县]上栗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重发公告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信息时间: **********】
中 标 公 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上栗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已于****年**月**日*时**分在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栗县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煤炭地质工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西省赣西地质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英
注册编号:赣****************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明佳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核工业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西赣南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妮芳
注册编号:赣****************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梦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文敏
注册编号:赣****************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德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栗县平安北路**号、联系电话:************)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