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华鲁租赁所持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21号旭辉世纪广场部分房屋车位转让项目
2025-11-19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华鲁租赁所持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21号旭辉世纪广场部分房屋车位转让项目
山东-2025-11-19 00:00:00
山东-2025-11-19 00:00:00
华鲁租赁所持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弄**号旭辉世纪广场部分房屋车位转让项目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华鲁租赁所持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弄**号旭辉世纪广场部分房屋车位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华鲁租赁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华鲁租赁所持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弄**号旭辉世纪广场部分房屋车位转让项目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含银行贷款)。本次交易保证金为转让标的转让底价的**%。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采用银行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根据资产属地银行贷款相关规定,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有交易价款应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规定约定支付交易款项以及向产权中心支付服务费。 *.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产权标的交易。若超过**个工作日,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依法合规向受让方主张相应赔偿责任,另行公开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以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后,依法合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内容且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