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烦县中环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1-17
山西/太原 招标采购
关于娄烦县中环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山西/太原-2025-11-17 00:00:00

关于娄烦县中环*****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娄烦县中环*****集中式光伏项目

娄烦县杜交曲镇罗家曲、强家庄及庄儿上村

山西省娄烦县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集电线路、检修(施工)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装机容量*****。

一、施工期要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绿色施工。严格控制土地扰动面积,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滥砍乱伐,最大限度保护生态植被,施工结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并做好后期维护。严格落实山西省、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道路要实施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有效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其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标准,并严格遵守《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杜绝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施工过程中要根据现地情况优化光伏支架高度,最大限度降低运营期对植被生长的影响。箱变配套的事故油池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运营期要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光伏板平时采用压缩空气吹脱方式清理板面浮尘,必要清洗时严禁使用洗涤剂。废旧光伏组件和电气元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禁在场区贮存。

三、高度重视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把生态保护恢复工作放在首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生态恢复方案,采用生态友好型的设备运输方式,避免或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最大限度缩小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加强检修道路边坡治理;施工结束要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及时栽种适宜植物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光伏电场内部的绿化管理,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植被,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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