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2025-11-19
辽宁/抚顺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辽宁/抚顺-2025-11-19 08:06:0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址:新宾镇青年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职业学院

址:岭东街一委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按照《****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培育高素质农民***人,其中,玉米产业常规班***人,划分*个班,中药材产业常规班**人,农机专题班**人。培育机构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能够遵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执行。具体要求: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实践教学机构需具备对应主题的场地、设施、实践师资。 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培训机构应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号)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主要采用课堂教学(线下)、实践教学、交流观摩和线上教学四种教学形式。培训班培训时间常规班不少于**学时,专题班不少于**学时,*学时为**分钟,每天不超过*学时。****年**月**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为一年,次数不少于*次,跟踪服务覆盖率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 培训机构应具有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团队。能够主动接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工作。 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设立培育资金转账,专款专用,要用于培育任务中的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包括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交通费、线上教学费、教材及资料费等。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补助。 培育机构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 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年。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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