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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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钦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中路康宏大厦***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
施工范围: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号(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主要建设内容为科技孵化中心项目室外广场铺装、部分景观小品及建筑周边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接开工令后**日历日
项目经理:孙亚乾
执业证书信息: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皖建安*(****)*******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小刚、王晓丽、孙加加(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收费金额:****.**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冷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