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连续重整催化剂(PS-VI)一批
2025-11-18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废连续重整催化剂(PS-VI)一批
天津-2025-11-18 00:00:00
废连续重整催化剂(*****)一批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废连续重整催化剂(*****)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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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其他类
资产类别
浙江省 宁波市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许可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废连续重整催化剂(*****)一批
资产类别 其他类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动态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为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开具**%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踏勘事宜,并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踏勘,未经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厂区有关规定和现场踏勘人员的指挥,具体以现场踏勘要求为准。 *.标的重量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保证,若数据存在偏差,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受让方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重量或退还重量不足部分的交易价款。超出预估重量部分的资产按照实际超出的重量乘以成交价折算的单价后计算得出(两个批次分别计算),须受让方补足。资产清运期间,不能挑拣标的资产,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按顺序交割清运。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处置范围的两批废催化剂,经化验的铂金含量分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该检测数据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以未达到前述含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前述含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量或退还部分的交易价款。 *.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其他类
资产一
类别 废催化剂
标的描述 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包含重整废催化剂铂金及重整芳烃联合装置催化剂一批,规格型号:*****。合计约***.**吨(不含桶),其中第一批次***桶,重约**.***吨(不含桶);第二批次****桶,重约***.***(不含桶)。标的资产重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榭东北港区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于群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港口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批准单位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执行党委会决策决议的通知(大榭党办字【****】**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时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成交金额千分之六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天津产权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跨省转移标的手续后,受让方*个月内完成标的清运及现场清洁工作;(*)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已充分考虑办理转运等各项手续期间各项成本的变化及未来市场行情波动,充分认识到各项风险,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认识及考虑到各项风险;(*)受让方负责本标的资产(危险废物)备案、提货、运输、转移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运输车辆自出转让方大门后,其运输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进行处置。在标的转移、处置完成后,受让方须提供废旧催化剂处置报告、处置过程照片或视频给转让方;(*)受让方承诺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跨省办理相关许可;(*)已充分考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办理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跨省转移手续(转让方只提供资料,不负责办理)。若受让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审批,不具备转移出厂条件造成或影响转让方工作进度,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终止或继续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处置能力符合本次转让的要求。(**)受让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否则按违约处理: *.受让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或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进入调查程序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近三年内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等材料一并提交。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受让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标的资产受让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资产转移、备案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需要办理跨省转移审批的受让方,需要慎重考虑跨省转移审批的可实施性及审批时效。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核准经营范围的危废种类、代码应包含****及**********,且处置能力不得低于本次转让重量。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动态报价参数
自由报价期 **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第*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秒) ***
加价幅度(万元) ** 是否允许以起始价报价
动态报价须知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资产转让项目(下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天津产权递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动态报价承诺函》等竞买文件,同时还应按该项目《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经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知悉并遵守天津产权《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交易规则》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六、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竞价平台——动态报价平台(以下简称“报价系统”,(*****://*****.****.**/************/*****)组织竞价。

  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动态报价平台帐户,登录动态报价平台,参与竞买活动。若竞买人尚未注册动态报价平台帐户,该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后,将同步获得动态报价平台初始帐户。

  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报价系统"(*****://*****.****.**/************/*****)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标的转让底价。

  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十一、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一般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零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时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延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十二、涉及相关权利人未放弃优先权的情形:

    行权方与普通竞买人现场共同参与竞价,行权方对最高报价应价或报出最高报价的,则其成为最终受让方;反之,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竞买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设置的加价幅度连续加价,有最高报价时,行权方可以该最高报价应价而不必加价,如无更高报价,则行权方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如有更高报价,而行权方不作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权方都对最高报价应价而该行权方无更高报价的,由该行权方之间以该最高报价为底价按加价幅度进行多次报价,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其他行权方式,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相关要求确定受让方。

  十三、确定受让方后,天津产权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并通知转让方及其经纪会员。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受让方按照其所签署的《动态报价承诺函》中的承诺向天津产权支付相关服务费。

  十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天津产权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天津产权动态报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十五、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时构成违约,该违约方须向天津产权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

  十六、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平台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七、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天津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天津产权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报价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平台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十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动态报价平台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天津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天津产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

动态报价承诺函

动态报价承诺函

  项目编号:***************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

    本方就参与废连续重整催化剂(*****)一批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后,按规定将本项目动态报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四、本方在办理本项目资产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五、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天津产权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六、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而违约时,应向天津产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注:自由报价期一般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零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时止,限时报价周期一般应不少于*分钟(即**秒)。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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