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1-18 00:00:00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部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财务公司**系统****年*****年运维项目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财务公司现有**协同办公系统由**办公系统、致信即时通讯与**移动端三部分构成,主要承担公文收发流转、表单事项审批、公务用车管理、培训管理、公文自动归档、界面个性化设置、个人与群组即时通讯、移动办公审批等核心功能,目前该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已于****年*月到期。同时,根据集团公司“数字大唐”建设方案及自主可控年度任务安排,集团正在统筹整合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现有分散的**系统,统一建设“管理中枢平台”,以全面提升整体办公效率。依据集团公司“四统一”原则,各分子公司需逐步完成现有**系统的替换工作,基于集团统一平台构建协同办公环境。财务公司计划于****年启动基于该平台的系统建设,届时需原厂商协助梳理现有**系统中的公文模板、表单字段、审批流程等关键信息与业务逻辑。在现有系统全部功能未完全迁移至集团管理中枢平台之前,当前**系统仍需持续稳定运行,以确保各项办公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系统由原厂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并深度定制,其系统架构、核心代码、数据库设计及接口集成均为原厂商实施。为确保系统功能完整性、数据及接口功能等配套保持一致性,只有继续从原服务商处采购,才能保障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与延续性,规避系统出现安全风险,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谈判。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号静芯园*座
十、公示期限:**********至**********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郝达伟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郝达伟 | 电话:************* |
|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号 | 电子邮箱:********@*****.***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系统****年*****年运维项目 | * | 套 | *% | ********** |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大街*号院*号楼****室 |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