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5-11-18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铺面招租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蓝天路**号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铺面 | **.** | ***** | **** | **** | ||||||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铺面 | **.** | ***** | **** | ***** | ||||||
租赁期限 | *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 |||||||
租金支付 | 按月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个月(包含总租赁期) | 租赁押金(元) | 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标的均位于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所处区位靠近名门广场,商业氛围良好,人员密集,区域繁华程度较高。附近有蓝天路、嘉华路、银坡路、大英山东一街等。所在楼建成于 ****年混结构,外立面贴白色条形砖。*间铺面简单装修,大门为卷帘门、窗户为合金窗,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部分为乳胶漆,部分装饰扣板,顶棚为石顶,石膏吊顶部分已损坏。均配置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地面为防滑瓷砖,墙盗砖到顶,顶棚为铝扣板,部分铝扣板已损坏。朝向为西北。铺面附近有**路、**路、**路、**路公交车,交通较为便捷。铺面有公共停车位,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完善。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商业用房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务必实地考察商铺实际情况,并向招租方具体了解咨询商铺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邓伯海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租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标的相片等)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琼国资产〔****〕**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标的租赁用途。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标的的实际位置,请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不得经营带污染的行业(如餐饮、修理、加工、门诊、歌舞、美容、音响销售、化工等)。 *、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标的现场,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有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即视为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若招租方无法将标的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蓝天路**号 |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年**月**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铺面招租 | **月**日 *:** | ****年**月**日*:** | ***元 | ***秒 | |||||
* |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铺面招租 | **月**日 *:** | ****年**月** 日*:** | ***元 | ***秒 | |||||
附件下载 | *、承租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 |||||||||
其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