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智慧民政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拟对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智慧民政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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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智慧民政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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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年*月**日,原合同乙方之一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已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未变更,其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公司继承,本次补充协议将由“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补充协议变更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关于原合同“(三)项目工期”的变更 (一)原合同第一条“(三)项目工期”项,“本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本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上线和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终验”,变更为“本项目工期为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原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上线和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终验”。 第二条 关于原合同价款变更及支付 (一)因机构改革,甲方关于“民生微实事”“基层治理”等相关职责已发生划转,且原合同中“南山区智能视觉平台”未进行开发,故原合同中涉及“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社工项目管理”“村(居)事务公开管理”“南山区智能视觉平台”内容及对应服务成果,不再纳入甲方对原合同项目的最终验收范围,导致原合同款项相应核减,累计核减金额(含税)为¥***,***.**元(大写:叁拾万柒仟肆佰元整),原合同实际支付总额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准。 (二)本补充协议涉及原合同金额的核减部分,于合同终验款支付阶段予以扣除。 第三条 关于免税发票的价款调整约定 (一)因投标文件中将税金单列,鉴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初验款中¥*,***,***.**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向甲方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该部分款项所对应的税额¥***,***.**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零柒元伍角伍分) 将予以扣除。 (二)本条款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开具免税或其他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按同等原则予以扣除。 (三)本补充协议涉及原合同税金的核减部分,于合同终验款支付阶段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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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存在运营场地交付、系统配套硬件安装、系统软件功能优化等问题,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建设进度,亟需调整原合同工期以保障项目合规性。 ****年*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年,因南山区机构改革,我局划出“民生微实事”“基层治理”相关职责至区委社工部,且原合同约定的“南山区智能视觉平台”未实际开发。基于上述情况,原合同中涉及“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社工项目管理”“村 (居) 事务公开管理”“南山区智能视觉平台”的内容及对应服务成果,已不适宜纳入项目最终验收范围。核减金额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在终验款中予以扣除。 ****年*月,乙方就合同初验款中*,***,***.**元向甲方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根据中标文件中“项目详细报价”单列税金标准,对应税额应予以扣除。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此部分税额将由甲方在终验款中予以扣除。 ****年*月**日,原合同乙方之一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已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未变更,其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公司继承,本次补充协议将由“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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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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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号爱心大厦*层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劳动大厦*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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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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