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购买便携式餐饮油烟检测仪器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18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购买便携式餐饮油烟检测仪器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5-11-18 00:00:00

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购买便携式餐饮油烟检测仪器项目*成交公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购买便携式餐饮油烟检测仪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信息

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人如下:

成交人:河南深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号院悦丰广场*幢*****房;

成交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清(组长)、韩歌、张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号楼****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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