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18 00:00:00
广州供电局*********年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管沟设计评审及技术咨询,*********年*光检测、生产标识、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变更文件**招标*
广州供电局*********年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管沟设计评审及技术咨询,*********年*光检测、生产标识、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广州供电局*********年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管沟设计评审及技术咨询,*********年*光检测、生产标识、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现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的*专用资格要求进行澄清。
标的*原专用资格要求“一、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须满足可进行***吨及以上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许可参数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参数。”
现更改为“一、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能力附表中,须具备检测项目“桩的承载力”资质,且对应的必备参数须包含“水平承载力(静载试验)、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自平衡/高应变法)、竖向抗拔承载力(抗拔静载试验)。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许可参数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参数。”
标的*其它专用资格要求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号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位置】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