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18 00:00:00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中心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区行政中心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雄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编号:**【****】******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 |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中心综合能源托管及节能改造建设 | 综合能源托管费最高限价为***万/年;节能改造建设最高限价为***万元,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本项目托管期限暂定*年;节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施工图及预算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节能改造建设分批次实施,每批次实施期限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年**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或致电技术支持(详见宁波市阳光采购平台官网首页)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其他说明与要求:
(*)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雄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号科技大厦*楼
联系人:张燕平、吴尧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