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11-18 00:00:00
南昌市第一医院水处理维保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万元) |
水处理维保 | * | ** |
服务需求及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近三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议价。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项目的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
(*)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开标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正本需胶装),密封;及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版本)用*盘拷贝至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袋内)。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设定分值为**分。其中价格评分*分,技术评分**分,商务评分*分。所有专家评分中,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院方将遴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事项:
①谈判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产品、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②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③若本次招标产品我院已正在使用,且现供应商已供货三年及以上(从供货首日起算),则此供应商须报名参加本次招标,若未报名参加招标,则视为自动放弃供货资格,我院将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并由参加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李老师),联系时间:上午*:*****:**,下午**:*****:**(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 水处理维保项目招标需求及评审规则 |
一 | 技术参数 |
* | 维修范围:血透用水处理** *** ** ****主机和前处理和环路出水口 |
* | 需要及时响应科室报修,*小时电话响应,常规故障**小时处理解决,复杂故障维修不超过**小时; |
* | 所有维修的配件,均使用原厂全新配件(需要提供报关单或者提供与原厂或者原厂授权商的配件购销证明方式查询),以保证维修质量以及控制维修风险; |
* | 每半年对水处理进行校验,保证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工作正常,并记录 |
* | 预防性保养损耗品:预防性保养中需更换的损耗品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耗损品包括:前置滤芯***支,保安滤芯**支,总氯试剂**盒,硬度试剂**盒,数量以满足维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为准) |
* | 水处理设备合同期内提供水处理维护所使用的总氯、硬度试纸以及滤芯。 |
* | 维保期内包含水处理设备每年提供一次化学污染物检查,反渗水质送检结果需符合***********标准。 |
* | 每半度进行一次水处理系统(含环路、主机)的全面化学消毒,如发生反渗水质总氯等不符合治疗水质要求的,需重新消毒,直至结果符合标准; |
* |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设备不低于**%的开机率,未达正常运转率,每超过*天,顺延*天。 |
** | 水处理设备合同期内需包含一次一级、二级反渗膜、预处理填料(砂、树脂、碳)更换,更换的反渗膜以及填料需与当前原设备使用的一致,需提供承诺函。进口产品需提供关键物料(锰砂、活性炭、树脂、反渗膜)进口报关单。 |
基本项 | 响应文件中以上所有技术条款需全部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
二 | 商务条款 |
*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支付。第一次(服务满*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第二次(服务满 **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 的 */*,第三次(服务满 **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第四次(服务满 **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 */*,第五次(服务满 **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第六次(服务满 **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 */*。 |
* | 维保期*年 |
* | 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临床培训或者工程设备维护培训 |
* | 中标供应商的其它售后服务承诺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有不同约定的,以服务水平和层级更高的为准。 |
* | 验收方法:由血透室及设备主管科室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验收标准验收。 |
基本项 | 响应文件中以上所有商务条款需全部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
三 | 评审规则(**分) |
评分细则 | |
(一) | 价格评分(*分) |
评分公式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础分/投标报价)×* |
(二) | 技术评分(**分) |
*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使用、消毒方案;②设备点检方案;③保养计划及方案;④维修方案。每具有以上一个要点内容得*分,最多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 投标人需提供近四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每份合同计*分,满分*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 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包含内容*项:①水电气故障时的应急预案、②人员误操作的应急预案。 评审依据:提供应急预案及案例并加盖公章每项满足得*分,满分*分。 |
* | 水处理物料参数。 *、更换的活性炭碘值在****以上,计*分。 *、更换的树脂的总交换容量不低于***/*,计*分。 *、更换的单根反渗膜产水量达到** *³/*以上计*分。 评审依据:以上三个物料需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参数或产品白皮书等文件并加盖公章。 |
* | 服务资格: 维修工程师接受该设备厂家的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培训。 具备*名及以上工程师接受售后服务培训,得*分; 具备*名工程师接受过售后服务培训,得*分; 具备*名工程师接受过售后服务培训,得*分. 评审依据:评审依据:提供设备厂商出具的培训记录文件或相关售后服务资质文件等,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得不得分。 |
(三) | 商务评分(*分) |
* | 到达现场维修时间*****小时内得*分,****小时内得*分,***内小时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服务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