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8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5-11-18 00:00:00
四川/乐山-2025-11-18 00:00:00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通桥区通材小学合建工程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蓝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区****
被投诉人:乐山市五通桥区实验小学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号
被投诉人: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楼
四、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实验小学五通桥区通材小学合建工程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根据教育部**/**********小学音乐配备标准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我公司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锦华龙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华)不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投标(响应)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属于虚假承诺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