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 关于为【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11-18
重庆 招标采购
【江北区】 关于为【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重庆-2025-11-18 00:00:00
详情请见原网站
重庆-2025-11-18 00:00:00
关于为【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关于为【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时间:**********】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
| 选聘主体 | 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账上金额(*.************元) |
| 债务人情况 | 城鹏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正街***号,实际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号附**号,法定代表人廖治中,系城鹏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城鹏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财务报表显示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其中****万元为****年**月**日投入的实物出资,其余为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以后续审计情况为准。城鹏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渝**破***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 服务内容 | 受托审计机构应当至少完成以下委托工作内容: (一)审查被审计单位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到位金额、未到位金额;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抽逃,确认抽逃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二)公司与股东、高管等关联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应收账款; (三)公司与关联公司对公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应收账款; (四)公司收取对外借款资金以及本息偿还情况; (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包括清偿债权人名称如姓名、清偿时间、清偿金额性质。 (七)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 *.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及其近亲属、实际控制人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的。 (八)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九)配合管理人审核破产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十)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尤其须对应收账款金额、回收率重点审计。 (十一)就被审计单位与关联公司及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的意见。 (十二)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等工作提出意见,辅助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税收债权审查以及税款核销等事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十三)对被审计单位为管理人提供财务、会计、税务方面专业知识咨询。 (十四)就审计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质询,回答相关问题。 (十五)以被审计单位所承建项目为单位,就各个承建项目被审计单位与上下游单位的发票(含应开与未开)开具税率、时间、金额,已收工程款时间、金额、支付方式,欠付工程款等进行审计。 (十六)对被审计单位就各工程项目劳务费、农民工工资已付与欠付情况重点审计。 (十七)可就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等不同破产程序分别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且不另行收费。 (十八)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受托条件: (一)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具备破产审计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须具有破产项目审计经验,熟悉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受托审计机构已入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五)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自行承诺); (六)受托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惩戒和处分(自行承诺);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审计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一)审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二)中介机构完成工作时限应与破产清算工作要求相匹配,但最迟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年*月*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审计报告定稿,管理人后续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机构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工作阶段,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
| 服务金额 | ¥******.*元 |
| 金额说明 | 有效报价区间为**万元(含本数)至**万元(含本数),低于最低报价或者高于最高报价的竞选报价无效,竞选报价无效的竞选机构不得中选或作为备选机构。本案审计工作量可能较大,请竞选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 **:**:**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
**********
详情请见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