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8 00:00:00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对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对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拍卖公告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进行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本次拍卖已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置单位: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欠款单位偿债能力、应收款项账龄、诉讼时效及应收款项基本情况)、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标的物能否实现回款,请竞买人自行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管理人仅办理形式交接手续。若不能回收款项,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予保证。
*.请意向竞买人于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有关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
*.系统成交后*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向重庆联交所交纳拍卖服务费(**万元封顶)。
*.系统成交后*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元,**万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元,明细如下:
附表
|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明细表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科目 | 账面原值 | ****年的评估清算价值 | 账龄 | 涉诉、涉执行情况 | 款项到期时间 | 特别提醒 |
| * | 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 | ***,***.** | ***,***.** | ***年 | 涉诉**件,金额*,***.**万元。曾有司法拍卖,股权冻结。 | 不详 | 拍卖人拍得债权后,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不为该笔债权所涉事项开具发票(未开发票金额**,***,***.**元),如因此导致该笔债权不能回收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应收款项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付律师,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
*、请竞拍人特别注意,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竞拍人在拍得该应收款后,由于双方对于是否负有开票义务存在争议,若因欠款方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要求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按照其要求为其开具**,***,***.**元的发票,因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开票义务所导致的债权无法获得清偿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截至****年**月的账面原值(账面原值包括本金和利息,利息为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单方计息,可能存在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为依据。
*.标的物系应收款项,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亦不配合协助买受人开具用于追回应收款得的增值税发票;该笔债权所涉合同可能存在不齐,请买受人提前联系管理人获取。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体追收。
三、咨询看样
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七、拍卖方式及流拍后的降价幅度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流拍后,管理人将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进行处置。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过户涉及的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费用承担方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保证金的处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冲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将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而未能成交拍卖的;
(*)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又提出附加条件的;
(*)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尾款、税费、辅拍服务费。
十一、拍卖尾款支付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竞价成功后*日内将尾款及卖方税费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支付完毕拍卖成交款、税费、拍辅服务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收取的平台服务费以及因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而未能成交拍卖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将根据《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债务人的对外负债。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拍辅服务费及平台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嘉州协信中心*座**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含拍辅服务费及平台服务费)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三、特别提醒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参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破产管理人咨询电话:***********(付律师)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嘉州协信中心*座*****(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
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联交所咨询电话:************宫老师,************冉老师
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