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市政]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B区)[A3305220690008624004001]
2025-11-18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长兴县][市政]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B区)[A3305220690008624004001]
浙江/湖州-2025-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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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投资〔****〕***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 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主要涉及诚鑫路、浦兴路、夹水线范围内雨污水主管道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施工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码:****** 话:************、*************.联系方式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址:长兴县夹浦镇沈工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鑫荣大厦****室 人:张工话:************箱:**********@**.*******年**月 ** 日
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投资〔****〕***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 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主要涉及诚鑫路、浦兴路、夹水线范围内雨污水主管道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施工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码:****** 话:************、*************.联系方式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址:长兴县夹浦镇沈工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鑫荣大厦****室 人:张工话:************箱:**********@**.*******年**月 ** 日
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投资〔****〕***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 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雨污管网整治新建工程(工业*区),主要涉及诚鑫路、浦兴路、夹水线范围内雨污水主管道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施工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码:****** 话:************、*************.联系方式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址:长兴县夹浦镇沈工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鑫荣大厦****室 人:张工话:************箱:**********@**.*******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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