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1-18 00:00:00
关于杨思派出所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投〔****〕***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杨思派出所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沪公浦函〔****〕***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浦东新区公共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杨思派出所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路****号,东至上海杨思方隅服务公寓,南至*******单元*****地块,西至*****地块,北至海阳路。
三、本项目主要对杨思派出所已建成的毛坯房屋进行改造,同步实施水、电、暖等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涉及改造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 建筑改造:包括派出所主楼、垃圾房和门卫房改造。派出所主楼室内现状完成面为毛胚面,现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地上一至四层(屋顶层为机房层)及地下一层的墙面、消防、电、水、暖、通风等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
*. 室外工程:包括围墙大门改造、庭院修缮和道路修缮。室外场地整体不做调整,场地动线进行优化,对围墙、地面、停车布局、出入门等进行改造。
四、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进一步加强需求分析并征询各专业部门意见,细化建设内容和功能布局,完善项目方案;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等现行规范要求,结合派出所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设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控制投资;做好施工方案,协调好周边配套及相邻关系。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批复有效期**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