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2025-11-18 00:00:00
*.* 项目名称:黑龙江移动宁安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所需设备及集成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采购黑龙江移动宁安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所需设备及集成服务。
具体包含:硬件设备(接入路由器(**台),接入安全网关(**台),互联网出口路由器(*台),多功能安全网关(*台),上网行为管理(*台),抗****(*台),全流量探针(*台),集成服务(不包含定制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人主体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费用列支资本开支(上市公司)。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万元,设备税率为**%、集成服务税率为*%,含税总预算***.****万元。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一次性采购合同,由采购物流部负责发起合同签订流程,合同执行部门为牡丹江分公司,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 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名的为中标人,中标份额***%。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按总价(价税分离)进行报价,以所报不含税总价进行价格评审,供应商报价不可以超过采购预算,同时提供详细价格清单(需包含数量及单价)。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 | 集客技术支撑服务 | 项 | * |
| 标包* | 企业客户接入设备 | 套 | *** |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的,予以全部否决。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投标人需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
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涉及
采 购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 *** 号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 号
联 系 人:周小舟/张英来
电 话:***********/***********
邮 箱:***********@***.***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本项目采购活动异议按公司现行《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实施细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已作出答复,且在答复后*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