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8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5-11-18 00:00:00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华通材初中空调机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千业路***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号

四、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福华通材初中空调机购置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采购人将空调和其他设备混合采购,设置多项控标参数,不能充分有效竞争,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导致中标价格高于框架协议采购价,接近预算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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