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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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河滨路沿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河滨路沿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部分得分(*)投标总报价”:
修改为:
注: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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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