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1-18 00:00:00
无人清扫设备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杭州路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 ********** **:** 访问量:无人清扫设备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名 | 响应人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凌翔 | ******.** | **** | 合格 |
三、评分结果表
响应单位 | 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 | 总得分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成交候选人业绩
排名 | 响应人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清扫机器人租赁项目 | 江苏今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起租日期: ****年*月*日 | 合同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余杭区无人驾驶清扫项目 | 合同日期: ****年**月** 日 | 合同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梁溪智慧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无锡梁溪区智能清扫项目 |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 合同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库萨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松江诺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清扫车租赁项目 | 签订日期:**** 年*月**日 | 合同 |
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 | / | / |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不足柒仟元的按柒仟元收取,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时间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日内。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路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三卫路***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号*幢*楼
联系人:吴英英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号
联系人:童丁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