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8 00:00:00
合肥文旅轨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年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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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文旅轨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年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文旅轨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年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派遣人数不少于***人的劳务派遣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分。注:*.本项满分**分。*.业绩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初审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本项目从服务需求看需要中标单位承担服务中关于派遣人员的劳动纠纷、工伤责任及赔偿,风险基本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本项目服务实际属于外包范畴。评分项的只接受劳务派遣业绩的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此项业绩评分建议修改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派遣(外包)人数不少于***人的劳务派遣(外包)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分。注:*.本项满分**分。*.业绩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初审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派遣人数不少于***人的劳务派遣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分。注:*.本项满分**分。*.业绩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初审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是基于本项目服务内容、管理要求及风险承担特点,为保障服务质量和履约能力而设定的合理条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评审标准均经合法程序制定,并已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明确,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致适用,不存在对任何投标人的歧视性或排斥性条款。若投标人具备与招标文件需求所描述的劳务派遣项目在人员管理、风险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相似性或更强能力的其他类型业绩,可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将依法依规综合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文旅轨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 ** 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