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九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转让新风机
2025-11-18
河北/邢台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标的九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转让新风机
河北/邢台-2025-11-18 00:00:00
河北/邢台-2025-11-18 00:00:00
标的九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转让新风机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标的九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转让新风机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视为意向受让方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受让方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未按时完成价款支付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本次转让价格不含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次转让涉及标的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