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4286%股权
2025-11-18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4286%股权
重庆-2025-11-18 00:00:00

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据评估报告载:(*)被评估单位于****年*月**日与重庆江彩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并协议,由被评估单位吸收合并重庆江彩实业有限公司,合并后重庆江彩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被评估单位全权接管。被评估单位合并前的实收资本为***.**万元,在合并日被合并方净资产仅为***.**万元的情况下,将被合并方的实收资本*,***.**万元与被评估单位原来的实收资本***.**万元相加,合并后实收资本变更为*,***.**万元,导致实收资本出资不足。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截止评估基准日,太极大酒店部分客房为产权式客房,产权式客房是将太极大酒店客房分割为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将客房委托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以获取租金及免费入住权的不动产投资模式。租赁明细详见评估报告。(*)截至****年**月**日止,重庆太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账列其他应付款*涪陵区地税局*,***.**万元,评估人员未能取得函证,但收集了原始凭证并了解该笔款项的始末,本次评估该款项按账面值列示。,*、****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类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原因为实收资本不足和其他应付款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涪陵区税务局账面余额无法函证。,*、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标的企业存在出资不足情况,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约定履行实缴义务。受让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须在交易价款结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及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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