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1-1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5-11-17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1-17 00:00:00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补遗文件(四) 招标文件编号: ****(**)************(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补遗文件
若投标人采用常规供电方案的,可同时提供融合供电方案(列明车用空调机组及其控制装置等主要设备的供应商),融合供电方案不纳入招标评审。设计联络时确定的最终方案与投标方案不一致的,需重新对列车单价进行核定,低于投标单价的按核定单价执行,高于投标单价的按原投标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