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号)文件要求,经采用“福建省智慧资助系统”进行精准量化测评,并按照全省量化评估认定指导线规定进行切线,我校“特别困难”档次学生***人,占在校生数的*.**%;“困难”档次学生***人,占在校生数的*.**%;“一般困难”档次学生***人,占在校生数的*.**%,“不困难”档次学生**人,占在校生数的*.**%。
认定为“特别困难”的非退役士兵普通全日制学生可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非退役士兵普通全日制学生可享受二档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非退役士兵普通全日制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享受校级或社会资助,并具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但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认定为“特别困难”的普通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可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以外的其他普通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结果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和退役士兵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来访接待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楼***)
学院工会(行政楼***)
来访接待时间:*:*****:**,**:*****:**
意见反馈电话:********(公开办)
校务公开监督电话:********(监督办)
附件:*.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