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管理系统 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为兴隆县中小学提供智能刷脸刷卡消费机、智能**秤、学校端数字化餐饮平台架设、教体局端数字化餐饮平台架设等。 *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招标范围: 智能刷脸刷卡消费机、智能**秤、学校端数字化餐饮平台架设、教体局端数字化餐饮平台架设等(详见设备清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智能刷脸刷卡消费机)。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展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招采指北针咨询服务(承德)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利安,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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