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拍卖公告
2025-11-14
河北/保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拍卖公告
河北/保定-202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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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保公矿字〔 *** * ** 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 **** * 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 ****〕*号)、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的通知 》(冀自然资函〔 ****〕 *** 号) 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乐凯北大街 ****号电谷科技中心*号楼)

三、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 水泥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地理位置: 河北省曲阳县灵山镇野北村

资源量: 依据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年**月**日 )》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意见书 冀矿储评〔****〕**号 ,截至****年 ** **日, 水泥灰岩矿资源量: ****.*万吨 其中 控制资源量****.*万吨 推断资源量****.*万吨。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 ***.*万立方米(****.*万吨) 其中 控制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 推断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

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量 ***.*万立方米(***.*万吨) 其中 控制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 推断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  

开采区域 范围及面积:

新增区块 *范围( ****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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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新增区块 *范围(****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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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与原矿区重叠范围内原最低开采标高以下、本次整合后最低开采标高以上的资源量

总面积: *.****** * ,标高: ***.***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按照整合后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矿业权人因矿产资源开发需要,须按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出让年限: 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冀矿开评〔 ****〕 ** 号),矿山服务年限 **.* 年。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体报名。

(二)外商投资还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和异常名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

(四) 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 ***.***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 *** * ** ** ** **

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区****(第七开标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途径:竞买人可于****年 ** ** 日至 ****年 ** ** 日(工作日时间 * *:**至**:**,**:**至**:**)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 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 ** ** 日至 ****年 ** ** 日(工作日时间 * *:**至**:**,**:**至**:**)前。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区****(报价室)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 /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 ** 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及须知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及政策法规变化,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

(二)本次出让方案中的采矿权范围、面积、坐标、资源储量为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的范围、面积、坐标、资源储量。本次出让方案中的采矿权出让年限、开采矿种、最低标高为整合区出让年限、开采矿种、最低标高。

(三)原采矿权评估情况:

*.依据《河北省曲阳县郎家庄乡南沟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冀矿资评(采)字 ****〕 ***号)、《河北省曲阳县郎家庄乡南沟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拟通过整合实现“横切”式开采涉及的原矿区部分资产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冀矿资评报字 ****〕 *号),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经过评定估算,河北省曲阳县郎家庄乡南沟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采矿权及资产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万元,大写肆仟壹佰捌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

*.依据《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冀矿资评(采)字 ****〕 ***号)、《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拟通过整合实现“横切”式开采涉及的该公司部分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冀矿资评报字 ****〕 *号),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经过评定估算,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及资产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叁仟玖佰柒拾万柒仟壹佰元整。

(四)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得人悔拍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竞得人应在 *个月内与省自然资源厅签订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采矿权,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五)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 河北省曲阳县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野北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整合区新增资源采矿权, 竞买人应承诺竞得 新增资源采矿权 后凭出让合同与整合主体进行整合,不单独办理采矿权登记,由整合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整合区采矿登记手续。

(六)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可查询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七)竞得人因矿产资源开发需要,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八)整合后的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投产后两年之内建成绿色矿山。

(九)竞买人可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成交确认书。

(十)市局在本次采矿权出让前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需实地考察的,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 竞得人依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 ** ** ** ** 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资格审查:提交资料齐全,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交易中心将在****年 ** ** ** **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本次采矿权出让均设定出让底价。

*.如遇时间延迟此拍卖时间将视情况顺延,以拍卖师现场宣布时间为准,竞买人应保证在现场等候。

十二、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

曲阳县踏勘联系人:张昭,联系电话: ***********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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