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保温材料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5-11-17
天津 变更澄清
【变更公告】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保温材料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天津-2025-11-17 00:00:00
天津-2025-11-17 00:00:00
【变更公告】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年*保温材料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年*保温材料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莉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室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年*保温材料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海油工程保温材料品类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年。供货范围包含:玻璃棉制品及辅料,岩棉制品及辅料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油工程保温材料品类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年。供货范围包含:玻璃棉制品及辅料,岩棉制品及辅料。数量:玻璃棉制品约******米,岩棉制品约*****平方米,详见采购清单。交货地点: 货到海工天津地区/山东地区/广东地区的仓库或中国大陆境内项目现场。 交货期:订单签订后**天完成备货,备货完成后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收到书面通知后第*天开始计算)送达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体系认证: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 投标人属性:投标人至少应为本次保温材料主材(包括玻璃棉制品和岩棉制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投标人具有***或***或***或**认证(工厂认可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个合同的保温材料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合同业绩中需包含玻璃棉制品和岩棉制品(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合同);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 (*)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 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