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7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17 00:00:00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彭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教师培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教培师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号*号楼*层

相关供应商:成都文墨教育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谦煜(成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号/****幢*层附****号(自编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彭州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年教师培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配置的“管理人员*人(包含*人)”与谦煜(成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人”、成都文墨教育研究院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人”不符,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谋取项目中标。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认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为上一年度数据,“投标人上年度从业人员数量”与“投标人投标时为本项目配置的在职人员数量”明显不同,二者不是同一时间点内容,但质疑答复未提供“管理人员*人(包含*人)”投标文件中在职证明相关佐证材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彭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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