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阳镇德安西路升级改造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17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2024年洪阳镇德安西路升级改造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揭阳-2025-11-17 00:00:00

****年洪阳镇德安西路升级改造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洪阳镇德安西路升级改造修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作出修改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包*其他商务需求第*更正为: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

工程结算约定

①本工程以乙方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后的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除不平衡报价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注:最后报价下浮计算方式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税率)-安全生产措施费×(*-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首次报价税率)。 ②竣工结算时发现算术错误的修正方法:若乙方少计清单工程量、少计暂估价项目、少计暂列金额、少计合计数、少计总计数,则在结算总价中按少计总金额占成交总价的百分比予以扣减;若工程量乘以单价的合价有误,则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并以修改后的单价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③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漏计(包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图纸外新增工程的综合单价按下列办法确定: *、合同价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价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价中没有适应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乙方依据工程预算审定价综合单价组价办法编制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下浮率(成交价与工程预算审定价之差)下浮后,报送甲方,由甲方送审核部门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确定。 ④乙方采用不平衡报价的修正若乙方采用不平衡报价,结算时则按如下办法进行修正:若****×(***%)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调整。公式中:**——乙方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后的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甲方工程预算审定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⑤预算包干费约定:以实际结算的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相应专业工程费率(建筑工程为*%,装饰工程为*%,安装工程为**%,市政工程为*%,园林工程为*%)进行计算。 ⑥安全生产措施费约定:按采购文件明确的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实行总价包干结算。 ⑦物价涨落价格调整约定: 物价涨落按如下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揭阳市普宁市****第二季度(有月份价的材料按******材料单价)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不含税综合价及不含税市场价计算,若钢筋、水泥、碎石、中砂、商品砼和蒸压灰砂砖主要材料施工期各自平均价(即施工期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普宁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中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的算术平均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时,竣工结算承包人承担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以内(含±*%)的价格差,发包人承担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以外的价格差。价格调整产生的增减费用按成交价下浮率(成交价与工程预算审定价之差)下浮后以其他项目费列入结算。

*、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包*其他商务需求第*更正为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

最后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进行最后磋商报价时,须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须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最后报价表》,按照《最后报价表》的格式相应填写信息和报价后进行打印盖章或签名,并扫描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本项目最后报价系统中,同时在本项目最后报价系统中填写下浮后的报价总金额并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的下浮计算方式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税率)-安全生产措施费×(*-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首次报价税率)。报价金额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包**更正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本项目是对****年洪阳镇德安西路升级改造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人的报价中须如数列入不做调整)。首次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能参加磋商。

*、原公告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最后报价表》上传有误,现作出修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签章客户端,并运行**证书。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至*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普宁市洪阳镇商贸城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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