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17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2025年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5-11-17 00:00:00
****年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金海岸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公路北侧(华顺公司内)

成交金额:****.**元/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元/间)

备注

*

***教室灯

海德信

*********

**间

**** /间

*

***黑板灯

海德信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华赟、彭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号、宁国市宁阳新苑******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阳新苑******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