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17 00:00:00
项目概况
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的检测服务:包括材料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各专项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本工程分批分项目进行检测,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完成后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木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以下类别:低应变、抗压静载、抗拔静载、取芯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回弹、粗集料(或石子)、细集料(或砂)、水泥、混凝土、砂浆、金属材料(或钢筋)、沥青、防水材料;
③浙江省外投标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技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须具有的检测项目以招标文件检测项目覆盖范围对应表列明的检测项目为准。②如投标人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招标文件检测项目覆盖范围对应表的项目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年**月*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大学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号金鳞商务楼三楼*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海腾/黄苗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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