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11-17 00:00:00
城建·乐居星垵二期建设项目
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城建·乐居星垵二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点修改为:“……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泉建招字[****]***号,……”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第**.*.*条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作废,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应节点下载。
四、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