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1-17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眉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5-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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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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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号*栋**层****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洪雅县传输通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以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蜀鑫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眉山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