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1-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供应链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号银海大厦****室
被投诉人: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裕华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无忧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天府新谷*号楼*座*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供应链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成都无忧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多项数据造假、内容不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成都无忧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完整的产品标识信息(规格、型号),仅以“尺寸”替代,不能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成都无忧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伪造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