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5-11-17
辽宁/大连 终止废标
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辽宁/大连-2025-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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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学校组织开展****年度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学校可申报名额**项,请各单位根据《****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择优推荐*项,学校再评选推荐。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项目”独立设置评审,本次推荐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育厅教学研究上一次评审立项为****年,本次以*********年校级立项课题为主推荐(校级重点课题优先)。已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如国家及省教育规划、高等教育学会等)单位立项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申报,已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无重大突破的不得重复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提出,****年省教育厅教学立项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附件*)。

二、注意事项

*.项目主持人须为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

*.项目成员***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同时参与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项目建设周期*年,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被终止,将核减学校项目数。****年教育厅立项撤项三人限制申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各一人。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指导,对课题申报质量和内容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月**日(周三)下午两点前将汇总表(附件*,加盖印章)报送到校部***,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谢剑炜、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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